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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江排海的环境考量
发布日期:2012/8/1 11:13:32

  总的来说,因为海洋的自净能力相对较强,因此排海的出水水质标准往往会比排江水质标准低 ]


  虽然人人痛恨污水,但现实是我们就终归要和排放出来的污水共处。实际上,我们日常生活产出的污水也是污水总量中重要的一部分。


  从这个角度说,我们身边污水或许永无消失的那天。既然经济和生活都不可能因为污水而停摆,那么在尽量提高排污标准和处理水平之外,现行大多数决策应当致力实现的,还应是如何选择出一个相对更环保的方案。


  排江还是排海?


  污水排江还是排海,争议从未停止。


  当污染物进入水体,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使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得以降低,经过一段时间后,水体往往能恢复到受污染前的状态,这就是水体自净。


  流速、流量越大,水的自净能力越强,因此,海洋的自净能力必然大于一般的江河。


  尤其是考虑到我国排污标准和污水处理水平都较低,污水继续排往内河,无疑会加剧危机。


  目前,沿海地区污水排海的初衷正是为了缓解内河环境压力。


  排海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两部分。排出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城镇的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污水,通过下水道集中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达标之后统一排放。


  这类排放由水务局负责,水务部门要在工业废水纳入管道的位置设置监测点,看是否达到纳管标准。


  另一种方式是,如果企业周边没有污水处理厂,则需自身直接处理后达标排放。环保局必须在入海排放口设置监测点,看是否达到纳污水域的排放标准。


  总的来说,因为海洋的自净能力相对较强,因此排海的出水水质标准往往会比排江水质标准低。


  比如说,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综合污水排放标准》,排入三类水域的污水需要执行一级标准,而排入三类海域的污水只需执行二级标准。


  但是,并非所有的污水都提倡排向海洋,毕竟海洋的环境容量也有限的。总的原则是,不管排放到内河还是海洋里,都应该提高出水质量,将污染物总量尽量削减。


  “不是说排到海里面一定比排到河里面好,还是要看污染源的分布,以及排污总量对水体造成的影响。”上海市海洋局副局长朱石清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尤其是对于特别敏感的区域,比如说渔业和养殖区更要严格控制排污口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在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海滨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得新建排污口。


  “排放口设置在哪里,排放的总量有多少,水体混合扩散条件如何,对水域的影响都要事先进行评估。”朱石清告诉本报记者。


  排海也是过渡


  “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的水质七成以上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要求。”国家海洋局发布的《2011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指出,陆源排污仍是影响海洋的主要原因。


  根据各省市发布的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所在的东海海域,59%的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受到排污较重或严重影响;山东青岛88%的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不能满足所处海域的海洋功能区要求,环境质量受到污染影响。


  朱石清认为,污水排海只是现阶段的一种过渡的办法,想要治理污染,根本措施还是从源头上收集污染源,并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程度。


  但无论是收集污染源还是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程度,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投资。同时往往还涉及拆迁、交通等市政问题。


  “这需要过程,但老百姓和政府对水环境改善的心情迫切,这也是相关矛盾产生的原因之一。”朱石清认为。


  长久以来公众的质疑是,污水始终是污水,处理之后还是污水,排放到自然环境总归是有害的。


  朱石清解释:“处理后污染物质还是会有,只不过浓度低了一点,对海洋是否有害,还要看总量。”


  “即便是排放标准一样,一个10万吨/日的污水厂和一个100万吨/日的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总量也是不一样的。”他表示。


  这实际上就是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博弈。


  “不能说因为会产生污水,所有的企业就都不生产了,包括百姓和居民还是要生活,生活也会产生废水。”朱石清表示。


  而且,对于一些容易钻空子的企业来说,“污水收集起来集中处理排放,总好过企业自己偷偷排放,那对水体的污染更加严重。”他说。


  按照现有的技术水平,工业废水处理成自来水的出水标准也并非没有可能。只是要达到这一标准的处理成本太高,还不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实力能够普及的。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排污标准也会提高,到那时,不论是排江还是排海都再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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