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主要水污染物(总锑、总钼等)排放控制标准(试行)》(GB47946—2026)
近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主要水污染物(总锑、总钼等)排放控制标准(试行)》(GB47946—2026)(以下简称《丹江口标准》)。
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在国家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跨流域调水战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流域内主要排放源执行的标准不统一,对总钼、总锑等管控不足,流域面源排放占比较高但缺乏针对性管控要求。为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提升流域治理的系统性、科学性,构建“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共治、全域一盘棋”的流域治理体系,制定了《丹江口标准》。
《丹江口标准》是首个以国家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排放标准,填补了国家针对跨省流域统一排放标准的空白。标准坚持“一个流域、一套标准、一把尺子”的原则,实现流域各行政区域统一排放标尺、统一管控规则、统一执法底线,打破行政区划对水环境治理的分割壁垒,是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创新,对于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在管控要求上,标准聚焦三大重点:一是针对部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执行的排放限值偏宽松的情况,收严相应排放限值;二是完善钼工业总钼、锑工业总锑排放控制要求,促进污染物减排、加强重金属等环境风险防范;三是补齐面源管控短板,明确各类面源排放源管控要求,针对含锑面源污水的收集处理,提出由地方统筹考虑矿区与水源区距离、河流水量等因素,根据断面总锑控制目标合理确定处理设施的总锑排放浓度限值,同时,基于水质达标测算推荐兜底限值。
《丹江口标准》体现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是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保护的创新举措,对提升流域治理精准性、支撑水质持续改善、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