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将2025年度水环境区域补偿、受偿资金及水质达标提优奖励资金下达全省各地。记者从市生态环境部门获悉,我市共获得补偿、受偿净收入1663万元,水质达标提优奖励461万元,共计2124万元,位列全省第四。
据了解,该专项资金主要根据《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明确的补偿断面、考核因子、水质目标、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及资金核算方法计算,专项资金需全部用于本地水环境治理、水质监控及水源地保护等相关工作。
近年来,我市牢牢坚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层层压实市县水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全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2025年,全市水环境高质量考核并列二类地区第一,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分别达93.3%、97.9%,水功能区达标率90.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配合市县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分配,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以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来源: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