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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9 11:49:56

   杭西管办〔2018〕207号

 
  关于印发《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巩固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有效防止水质反弹,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浙江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杭州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现结合名胜区实际,特制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
 
  2013年以来,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市运保委)深入贯彻浙江省和杭州市“五水共治”工作部署,相继开展“清三河”和剿灭劣V类水行动,全面整治黑臭水体,持续提升西湖、进龙河及辖区内各类溪流和小微水体的水质。为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有效防止水质反弹,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浙江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杭州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切实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以“污水零直排区”和“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止水质反弹,扎实推进长制久清工作,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控源截污,坚持网格治理,重在巩固提升,坚持系统推进,重在长效管理,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景区管委会、西湖街道、公园管理处、执法局等各级部门和单位的主体责任,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多措并举,提升实效,确保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与群众切身感受相吻合。
 
  (三)主要目标:到2018年底,景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得到基本巩固,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19年底,景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到2020年底实现长制久清。
 
  二、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一)全面摸排:2018年,西湖街道、各公园管理处、市政市容中心“点、线、面、网”结合,系统全面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网格式排查,做到无遗漏、无盲点,彻底理清管网底账和污染源头情况,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加强规划区域间的共享统筹,优化管网布局,确保每个区块污水都有管收集、有厂处理。市政市容中心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系统谋划管网建设,制定相应提升改造方案。景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均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二)全面整改:深入开展“污水零直排区”2.0版建设,严格实行污水纳管工作,开展辖区雨污分流改造,实施精准化雨污分流。对2年内拆迁改造和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改造的区块、排水户,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对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全面取消截流井;阳台污水合流制的村、社区进行分流改造;新改造的村、社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全面开展景中村、管理处老旧管网修复和改造,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深入开展企业内部和公建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辖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生活餐饮污水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作坊、小餐饮等其他类建设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证后监管和处罚。
 
  (三)加快建设:2018年,完成包括梵村、杨梅岭村等11个村社区在内的截污纳管改善工程及8个污染源治理项目;完成金沙曲苑、阔石板小区2个居住小区生活污水零直排小区创建任务,并出台生活小区内部雨、污水管长效管理办法,建立定期巡查和整改机制;117处雨污混接点整改完成整改销号。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2019年底,完成40%以上“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2020年底完成80%以上“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西湖街道、各公园管理处、市政市容中心达到80%以上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要求。
 
  (四)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已建排水设施养护单位,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强化监管,对可能产生污水的行业做到雨污分流,强化预处理设施监督检查;对产生油污的行业,污水必须按规范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餐饮油烟不得通过下水道排放;建筑工地工程车清洗、汽车加油站、洗车店、大型公交车站等产生的污水应经隔油沉砂池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宾馆、美容美发、洗浴等场所产生的污水应经室外毛发聚集井(器)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施工泥浆水应经沉淀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同时,加强对各类排水户及排水设施的动态监管,特别是沿街商铺等业态变化较快的区域,实时对管网图进行更新,防止出现新的错接、漏接、混接等情况。
 
  (五)强化执法:坚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实施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各类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严禁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等通过雨水口进入管网后直排入河。
 
  (责任单位:风景局、规建局、西湖街道、执法局、市政市容、水域管理处、湖滨管理处、岳庙管理处、灵隐管理处、花港管理处、钱江管理处、凤凰山管理处、吴山管理处、植物园、动物园、少儿公园)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
 
  针对西湖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农村、社区,积极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农业资源、投入品利用效率和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同时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加强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维,完善设施运维监管平台建设,形成“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因地制宜,重点开展沿河沿溪洗涤专项整治,逐步拆除水边平台,修补隔水围栏,通过柔性执法、文明劝导、村规民约、党员带头等长效监管举措,逐步减少村民的沿河沿溪洗涤陋习,不断强化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责任单位:风景局、规建局、西湖街道、市政市容)
 
  四、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推进工程治水向生态治水转变,实现雨水径流由快速排除、末端集中、收纳治污向慢排缓释、源头分散、自然净化转变。新建和改建的生活小区、道路、城市绿地与公园广场、城市河道等,要按照低影响开发的要求,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规划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各类改建项目,结合既有问题解决的同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有效削减径流污染。
 
  (责任单位:风景局、规建局、西湖街道、市政市容、水域管理处、湖滨管理处、岳庙管理处、灵隐管理处、花港管理处、钱江管理处、凤凰山管理处、吴山管理处、植物园、动物园、少儿公园)
 
  五、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
 
  切实落实景区河(湖)长责任,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河(湖)长日常监管,把落实治水责任、防范水质反弹作为重点工作,通过督查、问询、通报、约谈等多种形式,使各级河(湖)长切实承担起“管、治、保”职责,确保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到位。
 
  (一)加强巡河管理:西湖湖长、进龙河河长及其他溪流、小微水体的河长,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日常巡河,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有条件的可建立监控设施,进行全天候监督,着力解决违法排污、乱倒垃圾取证难问题。严格实施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等通过雨水口进入管网后直排入河。全面拆除沿河湖违章建筑,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
 
  (二)规范清淤疏浚:合理制定并实施西湖、进龙河等清淤疏浚方案,严格落实淤泥检测工作,合理处置和利用淤泥,安全处置受污染淤泥,杜绝淤泥随意堆放、泥浆偷排漏排等现象发生,避免“二次污染”。加强日常淤积监测,建立完善清淤轮疏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有淤常疏、清水常流”。
 
  (三)加强水体及岸线保洁:2018年底前,针对西湖和进龙河,完成城市蓝线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避免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规范垃圾清运管理,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处置,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将符合规定的河、湖岸垃圾清理和水面垃圾打捞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强化运营维护:落实河(湖)日常管理和各类治污设施维护的单位、经费、制度和责任人,明确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推进机械化清扫,逐步减少道路冲洗污水排入管网。定期做好管网的清掏工作,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淤泥,减少降雨期间污染物入河。分批、分期完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权属普查和登记造册,有序开展区域内无主污水管道的调查、移交和确权工作。落实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等污水收集管网相关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队伍,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管网长效管理机制。
 
  (五)开展水质监测:配合省、市开展水质交叉监测,2018 年底前,对已完成治理的水体开展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氧化还原电位(ORP)等4 项指标在内的水质监测。根据景区实际, 逐步探索水质三色预警模式,并逐步引入智能化、科技化的在线水质监测设备。
 
  (责任单位:风景局、规建局、西湖街道、执法局、市政市容、水域管理处、湖滨管理处、岳庙管理处、灵隐管理处、花港管理处、钱江管理处、凤凰山管理处、吴山管理处、植物园、动物园、少儿公园)
 
  六、深入推进景区水质提升工作实效
 
  (一)深入推进西湖水质提升工作
 
  到2018年底,全面建立市、区、街道(管理处)三级湖长体系,实现“湖长制”全覆盖,完善湖长制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完成“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落实各级湖长职责,做好任务分解,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西湖管理保护机制。到2020年,西湖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到地表IV类标准,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有效清除存量淤泥,建立轮疏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占水域、乱弃渣土等违法行为,加大涉水违建拆除力度,基本建成西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1)严格西湖水域空间管控:按照依法划定的西湖管理范围,严格控制管理范围内的开发建设活动,依法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涉及西湖的流域、区域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西湖、违法占用西湖水域。严格控制跨湖、穿湖、临湖建筑物和设施建设,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西湖,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西湖水域的,需进行充分论证评估。严格控制新增在西湖上建桥、架设线路、围网养殖、采砂取土等项目建设和涉水活动。重要基础设施涉及西湖的建设项目,要优化建设方案,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对西湖功能的影响,不得缩小水域面积,不得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不得擅自改变水域、滩地使用性质;无法避免缩小水域面积、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的,应当同时兴建等效替代工程或者采取其他功能补救措施,先于建设项目实施完成。
 
  (2)强化西湖岸线管理保护:坚持绿色发展、人水和谐,妥善处理好西湖的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加快推进西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合理划定西湖岸线功能分区,明确分区管理保护要求,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程度恢复和保持西湖岸线自然形态。沿西湖土地开发利用和产业布局应与岸线分区要求相衔接,并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3)加强西湖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西湖水资源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严格控制环湖周边污染行业发展,实施节水护水“双达标行动”。加强西湖取水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对违法取水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目标,优化西湖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维持西湖生态用水和合理水位,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理由的各类调水冲污行为,防止湖水通过雨水排放口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
 
  (4)加强西湖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制定更严的雨水排放标准,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健全西湖水质通报制度,严控入湖污染物总量。实行入湖排水口“身份证”式管理,开展入湖排水口排查、整治、标识设置工作,摸清底数,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入湖排水口档案并予以公示,确保标识标牌不遗漏,标识规范正确。坚持分类处置原则,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对排查出的入湖排水口,分别采取保留、立即封堵或限期封堵、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规范。除立即封堵的以外,对长期保留或暂时保留的要实行统一标识。
 
  (5)加大西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强化西湖水环境应急管理,落实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开展西湖藻类预警,严密监控西湖水质富营养化。加大湖区综合整治力度,因地制宜采取生物净化、生态清淤、引水排水等措施改善西湖水环境。加强湖区周边污染治理,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
 
  (6)开展西湖生态治理和修复:实施西湖健康评估,对西湖水生态健康状况、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沿湖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生态修复措施,进一步提升湖泊生态功能和健康水平。积极有序推进生态恶化区域的治理与修复。加强西湖水生生物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7)健全西湖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湖违法犯罪行为。对西湖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西湖水域岸线利用和填占水域、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的动态监控。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巡查、执法巡查、养护管理巡查的有效对接。
 
  (责任单位:水域管理处、执法局、西湖街道、市政市容、湖滨管理处、岳庙管理处、灵隐管理处、花港管理处、钱江管理处、凤凰山管理处、吴山管理处、植物园、动物园、少儿公园)
 
  (二)积极推进进龙河水质提升工作
 
  (1)加强污染治理:做好河岸种植耕作、违章建筑等治理工作。进龙河平均宽度约5米,河道内从河道起点至老复兴路全长约400米范围有一根管径为DN600,包方约1米*1.5米的污水主管依附于西侧河道驳坎,该污水主管于2007年由市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原七格污水处理厂建设指挥部)建设,现由市水务集团负责管养。为消除该管道对河道行洪的影响,积极对接市相关部门,对该段污水主管进行改造,迁移出河道范围,将周边排水户接入改造后污水主管,拆除河道内影响行洪的物体,恢复行洪功能。
 
  (2)加强水质管理:进龙河属于山溪性河流,上游来水以山水、雨水为主,现存排水口47个,大多为山水、雨水口。河道的水质污染源主要为河底淤泥、零星垃圾、枯枝落叶等为主,无污水管接入。每年持续加强对河道周边的巡查力度和沿线单位的管理,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对河道排水口进行再梳理、排摸,有变更的进行公示牌更新,发现有违章排污等现象及时查找源头,积极与执法部门对接。继续加强养护工作,加强对养护单位的考核力度。实施河道信息化管理项目,安装视频、水位、水质监控检测设备,不断完善进龙河“河长制”工作。保持每年一次的河道清淤工程,加快推进河道清淤常态化工作。2020年前,进龙河水质稳定在地表Ⅲ类水质标准。
 
  (责任单位:市政市容、景区执法局、钱江管理处、西湖街道)
 
  (三)切实开展溪流和小微水体水质提升工作
 
  (1)推进溪流和小微水体水质监管全覆盖。2018年底,完成将河道管理工作向溪流和小微水体延伸工作,要求溪流和小微水体参照河(湖)长制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河道、溪流、小微水体管理要求。积极发挥基层单位辐射作用,对辖区内摸排出的现有224处小微水体,按河长制要求进行清单式管理,确定每一处小微水体的类别、经纬度、面积、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同时定期检查,将管理延伸到最边角细微处,
 
  (2)持续开展流域生态治理。针对制约西湖水质进一步提升的流域污染问题,利用流域微地貌先后建成的长桥溪水生态修复工程和龙泓涧综合治理工程,坚持“三分建、七分管”,落实长效运维,由各属地管理处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通过精心维护,将工程持续发挥生态效益,长桥溪和龙泓涧的入湖水质达地表Ⅲ类水质标准。
 
  (责任单位:西湖街道、执法局、市政市容、水域管理处、湖滨管理处、岳庙管理处、灵隐管理处、花港管理处、钱江管理处、凤凰山管理处、吴山管理处、植物园、动物园、少儿公园)
 
  (四)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
 
  明确保护区界限,针对辖区内的钱塘江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及时增补保护区的界标(桩)和警示标志。开展钱塘江一级饮用水保护区非法垂钓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日常巡查,积极教育劝离垂钓人员。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2018年底,完成《西湖风景名胜区钱江一桥北引桥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起,市政市容牵头,负责将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物的防护知识及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督促和组织作业单位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企业适时开展以检验综合性和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处置能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演练,做好实施应急处置的各项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环境污染事件,能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妥善处置。
 
  (责任单位:区风景局、执法局、市政市容、西湖街道、景区公安局、景区交警大队、上城消防大队复兴中队)
 
  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景区管委会是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的责任主体,要开展全面排查,核清景区内的水体情况,逐一建立健全并实施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巩固治理成果。制定景区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在2018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年初确定年度目标、工作计划和措施,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进展情况,年底将落实情况向市治水办(河长办)、市建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林水局报告。对于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
 
  (责任单位:西湖街道、执法局、市政市容、水域管理处、湖滨管理处、岳庙管理处、灵隐管理处、花港管理处、钱江管理处、凤凰山管理处、吴山管理处、植物园、动物园、少儿公园)
 
  (二)强化监督考核:把落实治水责任、防范水质反弹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强对景区内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开展专项督查及暗访检查,对工作不力、治理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工作纳入景区“五水共治”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和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挂钩。
 
  (责任单位:党政办、风景局、区治水办)
 
  (三)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放在重要位置,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制定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部门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落实。对于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对水质恶化反弹整改不力的、整改后再次恶化反弹的,以及整体水质明显恶化或黑臭河大面积反弹的,要在追究河长责任的同时,追究河长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区派驻纪检监察组)
 
  (四)落实要素保障:切实做好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行动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和吸纳民间资金、社会资本参与黑臭水体巩固治理。结合“最多跑一次”审批制度改革,在严格前期决策论证和建设基本程序的同时,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科研攻关和技术支撑,不断提炼实用成果,总结典型案例,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和成功经验。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加强技术指导,制定指导性文件。
 
  (五)强化公众参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群众参与度。加强涉水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宣传,增强企业商户环保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向社会宣传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的措施和成效,做好已整治黑臭水体附近居民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治理成果,不向水体、雨水口违法排污,不向水体丢垃圾,鼓励群众监督治理成效、发现问题,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氛围。
 
  (责任单位:宣传部、区治水办、区执法局、区法制办、西湖街道、执法局、市政市容、水域管理处、湖滨管理处、岳庙管理处、灵隐管理处、花港管理处、钱江管理处、凤凰山管理处、吴山管理处、植物园、动物园、少儿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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