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福建省拟规定:污染控制未完成 建设项目暂停审批
福建省拟规定:污染控制未完成 建设项目暂停审批
发布日期:2011/11/29 10:42:32

  28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的《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作了较大修改,尤其对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办理相关行政区域内可能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手续等,增加了列举性的条款。


  在对草案的二审中,有委员提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流域水环境特别是水污染严重区域的监督管理。为此,三审稿增加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办理相关行政区域内可能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手续,并通报当地政府采取治理措施:未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计划,行政区域边界断面、主要河道控制断面未达到阶段水质目标的;未完成违法设施拆除、关闭任务的;因违法批准新建、扩建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造成供水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


  三审稿还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水污染严重的区域,应当划定重点监管区,确定重点监管的行业和企业,限期整治。重点监管区未达到整治目标的,应当暂停审批或者核准行政区域内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此外,当前各地设立的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对流域水环境,特别是下游地区饮用水安全造成威胁。为此,三审稿增加规定:新建工业园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已设立但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的工业园区,应当暂停审批或者核准园区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新华社权威速览|一图读懂“六张网”之水网
京津山水工程获批 涉及天津市6区 中央奖
1米宽巷道如何埋管?金塘“一村一策”破解
扬州:海绵城市气象监测预警服务保障系统投
天津印发2026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
管好“盛水的盆” 护好“盆中的水” 湖南
人民网评: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水资源问
河北3地5项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城市再生水
曾被列为信访重点整改事项,连云港芙蓉沟水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城市再生水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3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4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6西安建大科研团队在污水管道治理领域研究取
7从“卡脖子”到“金钥匙” 大连开展入海河
8哈工大在水处理膜防污能力强化方向取得重要
9北京排水集团创新污水源热泵技术 将城市污
10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