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行业 > 烟台水污染整治监管再出重拳企业排污不达标将停产
烟台水污染整治监管再出重拳企业排污不达标将停产
发布日期:2016/8/29 16:05:16

  水污染整治监管方面烟台市将再出重拳。从市环保局传来消息,我市将加大水污染防治的监管措施和力度,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县市区,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评先创优资格。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一律停业、关闭。


  县市区政府签目标责任书


  在我市下发的《烟台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要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个控制单元确定水质目标、治污策略和工程项目,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有关部门、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2016年底前各县市区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将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


  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市政府将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每年向社会公布工作方案实施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工作方案实施情况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对实施情况较差的,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督办意见;对有关区域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建立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各县市区自2016年起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


  今后,我市还将建立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在重点流域逐步建立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定期公布各县市区水环境状况。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县市区,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评先创优资格。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按照规范实施排污口改造并公开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县级以上实行居民阶梯水价


  水污染防治,我市还将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下一步,我市将理顺价格税费。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和计量水价制度。理顺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价格体系,按照补偿成本和合理受益原则,建立合理的再生水价格体系。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征收制度,合理提高征收标准。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研究完善对自备水源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制度。改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


  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今后,各县市区还将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资金保障机制,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公益性领域,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在重点流域探索创新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实施“以奖代补”。


  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环境保护的违法信息纳入烟台金融业统一征信服务平台,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试点涉重金属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鼓励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参与投保。完善市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跨区域重要河流水源地和城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财力支持。借鉴重点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经验,在重点跨界河流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工业企业排污不达标就停产


  行政监管是水污染防治的关键一环。我市将逐步建立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完善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网,在重点海湾、入海河流、排污口等地布设在线监测设备和溢油雷达。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


  加快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2017年底前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


  严厉打击查处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或含病原体污水,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市还将严格落实各类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实施排污企业“红黄牌”管理,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按照国家进度安排,2017年底前完成各类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将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中建八局自研新装备赋能城市地下管网建设
算好长江大保护“经济账”
我国首部河湖复苏行业标准出台!12月11
从“就水治水”到“以水生金” 四川河流的
数字孪生筑防线 智慧联排护安澜——福州市
打开厂门看治水,一座再生水厂的生态·科普
太原开展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专项行动
宁夏地级城市建成区13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宿州拉网排查农村黑臭水体 力促乡村水环境
做好水文章,洁水与节水并重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3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4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6西安建大科研团队在污水管道治理领域研究取
7哈工大在水处理膜防污能力强化方向取得重要
8从“卡脖子”到“金钥匙” 大连开展入海河
9北京排水集团创新污水源热泵技术 将城市污
10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