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行业 > 天津设置禁采区 停止新增地下水取水项目
天津设置禁采区 停止新增地下水取水项目
发布日期:2014/6/18 10:21:09

  天津市政府日前重新划定了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区域范围,将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外环线以内地区、武清区城区、滨海新区建成区、沿海防潮堤两侧各1公里范围以及围海造陆的全部陆域划定为禁采区。今后,新区将停止新增地下水取水项目。同时,水产养殖业等用水大户也将通过寻找替代水源、加大雨洪水利用力度等方式,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据了解,持续高强度的开采地下水,致使新区每年平均沉降30毫米左右,严重区域甚至达到70毫米左右。由地面沉降引发的地面标高损失、排水系统失效、防汛能力降低、建筑物地基下沉等灾害已经严重威胁到城市建设和区域开发。


  为缓解因地面沉降对城市建设和区域开发造成的影响,滨海新区对于区域内的地下水资源建立三条“红线”,即到2015年“区域深层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0.19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6立方米以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为了守住这三条“红线”,滨海新区首先在“节流”上加大力度,逐步把深层地下水“转移”出常规水源。并对地下水实行严格管理,重点控制城区生活、工业生产和园林绿化用地下水,加强对地下水的取水许可审批的限制。


  滨海新区核心城区、汉沽城区、大港城区等城市建成区禁止开采地下水,不再审批地下水取水许可;建设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尤其要严格项目建成后的日常监管,确保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灌采比不低于95%,不恶化地下水水质;凡在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开凿地热(温泉)井的,必须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天津市有关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未经批准私自打地热井并取水的,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封填,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地下管网有了数字标尺:我国首部排水管网数
统一“生态标尺”持续落地!长三角携手推进
聚焦项目攻坚打造宜居水城——宿迁系统化全
湖南湘潭以海绵城市理念推动民生工程落地见
“吃”剩饭的污水处理厂——天津探索碳源替
安徽:联合开展长江(安徽)经济带水污染防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
长沙:让城市地下“生命线”更畅通
多部门采取行动保护治理群众身边水环境
常德市地下“微创” 市城区老旧管道“静默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3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4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6西安建大科研团队在污水管道治理领域研究取
7从“卡脖子”到“金钥匙” 大连开展入海河
8北京排水集团创新污水源热泵技术 将城市污
9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102025中国城市水环境与水生态发展大会在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