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鄂尔多斯市伊旗将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好新建项目环境监管和“三同时”验收工作;对不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整治违法违规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污等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同时要认真排查各类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解决。
认真做好水源地监管工作。对已划定阿镇、乌兰木伦镇及纳林陶亥镇附近的生活饮用水源地进行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工作,坚决禁止水源保护区内进行除取水以外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加强对污水处理厂以及乌兰木伦、牛孛牛川沿河两岸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加强放射源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放射源安全管理许可制度,建立放射源申报登记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严防发生丢失泄漏事件,保障安全使用放射源。
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对电厂的脱硫设施和重点污染企业做到每周监管不少于1次,一般污染企业每月监管不少于2次,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