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编制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是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机遇。“十一五”期间,在国家发改委、黑龙江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松花江流域内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我市区域内松花江水质情况发生明显改善。
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共争取项目4个,争取国家资金1.7亿元,改扩建污水处理厂3座,铺设管网194.94公里。三座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能力达到14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国家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其中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更是达到国家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项目的建成,大大缓解了松花江流域的水质污染,也大大提升大庆市城市品位,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的建成,不仅改善了大庆市环境状况,减少环境污染,对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生活环境,改善社会环境及投资环境,推动工业生产的发展及城市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