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对辖区内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问题整改后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部分水电站存在未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及部分在线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转、数据未上传等问题向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据悉,该院与县河长办联合制定《关于设立南靖县人民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意见》,在县河长办设立检察联络室,积极参与辖区内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与县河长办开展九龙江流域盗采河砂联动巡查,共监督移送查处6件6人,加强河砂资源保护。
同时,深入开展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专项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辖区内水电站加快生态下泄流量监控设备安装进度,全县234座小水电全部完成改造并接入在线监控平台;有效优化水资源配置,以派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为平台,开展专项监督促进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问题规范整改的经验材料,在全省生态资源检察工作会议作经验交流。
此外,该院还加强跟踪监督漳州市河长制工作建议检察督办问题清单落实,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磋商函,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