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控制雨水径流是治理城市内涝的重要手段,记者9月2日从广州市政府举行的防暴雨内涝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州坚持从规划源头上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
规划编制、规划行政管理层面积极落实海绵城市要求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邓堪强透露,广州在规划编制和规划行政管理两个层面上积极落实海绵城市管理要求。
规划编制层面上。广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针对建成区、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的不同特点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洪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安全。此外,广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确定了总体目标、策略、管控分区和近远期建设任务,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在控规编制和调整时落实海绵城市有关要求,2020年6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控规编制及审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工作模板的通知,明确海绵城市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行政管理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予以载明,明确雨水径流控制率、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等指标,传导海绵城市规划设计要求。
在规划条件核实阶段,采用建设单位出具已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实施建设的书面承诺的做法,落实规划条件和行政许可审批要求。
对于社会投资类工程,在“用地清单”环节按照市水务局意见明确“排水设施以及海绵城市四图三表”相关要求,并将相关复文交付用地单位。

保护生态空间 保留天然雨洪行泄通道、蓄泄洪区
邓堪强同时透露,在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各阶段严格保护城市河湖水系、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保留天然雨洪行泄通道、蓄泄洪区,落实防洪排涝专项规划涉及的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底线,优化保护生态空间格局,规划到2035年,全市水面率达到10.2%。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等阶段严格保护水系、湿地等生态资源,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建设管控,规划控制新建建筑工程不得进入河湖管理范围,预留足够的生态空间。(《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年)》送审稿已上报省政府,具体表述以国务院正式批复为准)
同时注重城市防灾减灾规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编制了《广州市城市建设防灾减灾规划(2018—2025年)》,规划提出了包括城市建设防汛(潮)等4个专项的规划内容,建立了城市建设风险点动态电子分布地图,制定了近、远期的灾害治理计划,形成任务书和作战图。其中,在排水防涝工程风险点治理方面,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达到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农业区达到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至2020年,完成排涝工程风险点治理项目216项;至2025年,继续完成7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