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根据省检察院“4+1”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要求和省、市、区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会议的安排部署,通过一周时间的摸排走访,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共发现辖区涉及入汾水体污染的公益诉讼线索两大类问题。
据悉,为实现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全面退出劣V类的目标,晋源区检察院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晋源分局联合深入全区6个乡镇街办,对汇入汾河的68处入河口、排污口进行“拉网式”走访调查,对排污口的水质情况进行检测,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建立入河水体排污口、涉水污染源清理整治工作台账,按“一源一策”的治理要求建立逐一 销号制度。通过一周的摸排走访,晋源区共发现涉及入汾水体污染的公益诉讼线索两大类共10条线索。主要包括:部分河流排污口的水质不达标,一些企业生产排放的污水没有经过专业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就随意进行排放;部分排污口仍存在溢流、复流的现象,一些排污口因下雨以及排污管道堵塞而导致污水溢满流出,对河流水体造成污染。
目前,晋源区检察院已就入汾水体排污口问题与太原市生态环境晋源分局进行研讨与梳理。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对河流水体的调查核实力度,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为促进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现“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化推进,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