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方案》,全国共有18省(市)的49个项目入选第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我省有4个项目纳入了试点项目,分别是广元市苍溪县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宜宾市兴文县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南充市阆中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广元市煤矿开采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与典型矿山治理修复。
据悉,此次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是为了积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任务措施,探索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模式。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组织试点地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一是标本兼治,坚持协同推进。结合各地正在开展的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工作,立足试点项目实际情况,以解决单个模式地下水环境问题为切入点,以调查评估工作为基础,实现数据共享、工程合建、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二是落实责任,坚持统筹推进。建立省厅统筹,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依托国家、省有关科研院所和高校,组成专家团队,定期召开试点项目推进会商会,确保如期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任务。三是加大投入,坚持长效推进。积极协助试点地区按照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同时,对接财政厅,协调试点项目资金支持,保障试点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