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号)要求,对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断面进行了监测评估,现将2019年1至11月水质情况通报如下:
全省114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断面104个,占91.2%;水质符合Ⅰ~Ⅲ类的断面98个,占86.0%;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2个,占1.8%。黄石市等10个城市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考核断面达标率100%;随州市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较差。斧头湖江夏湖心等断面(点位)未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各地断面的具体名称、水质目标、达标时限和水质情况详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 sthjt.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