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河长巡河治点。建立“河长+警长+网格长”治水体系,将721条溪河、342座水库、17206口山坪塘、1290处石河堰全部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推行1名河长、1张巡河图、4张清单、N个项目“1+1+4+N”工作法,鼓励各级河长“步行”巡河,到一线、查问题、办实事。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1.16万余人次,完成重点污染源整改2395个。
二是流域考核治线。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激励机制,市财政统筹专项资金对驴溪河、西溪河和长滩寺河实行上下游断面水质按月定期监测、考核和补偿。对全市12条重点小流域、重污染流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纳入市级监督管理重点内容。今年以来统筹专项资金3500万元,结算生态赔偿金48万元。
三是完善条例治面。制定《广安市污水处理条例》,明确河(湖)长在污水处理工作中的职责,依法推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颁布施行《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质检测信息共享及发布机制,实现饮用水从源头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