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避水而居到与水和谐共处,湖南在治水过程中还充分发掘水利资源的经济价值,推动湖南水电事业蓬勃发展。1958年7月开工建设的柘溪水电站是中国自行勘测设计、施工、制造设备、安装建成的第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航运、养殖等综合效益大型水电站。自1962年1月28日并网发电以来,一直是湖南电网主力电源,对全省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乡居民用电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1978年到1998年近20年时间里,全省水电装机容量从146.4万千瓦增加到510.32万千瓦; 在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进入21世纪以来湖南农村水电也得到了长足发展。2001年至2015年,全省农村水电装机从200万千瓦增加至600万千瓦,增长了2倍。期间实施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使不少农户告别了祖祖辈辈砍光烧光的资源掠夺式生活方式,用上了环保节能的家用电器,不仅保护了森林植被,不少农民以征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入股电站建设,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
饮水解困 造福民生
让百姓喝上干净水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也是改善农村居民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的民生大事。湖南省始终把农村饮水解困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作为民生水利的重要内容,科学规划、逐步实施。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农村安全饮水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大部分农村居民都靠挖井或到塘堰挑水解决饮水问题。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如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保障饮水安全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议题。1980年春,原水电部在山西阳城县召开第一次农村人畜饮水座谈会,着手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湖南开始建设农村饮水工程。
上世纪90年代,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正式纳入国家重大规划,农村饮水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湖南省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加大地方筹资力度,建设了一批农村人饮解困工程,有效解决了全省特别是落后山区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基本结束了我省农村长期饮水困难的历史,有效改善了饮用水卫生环境,实现了从喝水难到喝上水的目标。
从“十五”时期争取投资建设农村饮水 “解困”工程,实现喝水难到喝上水的目标;到“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专题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基本解决农村过去长期存在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再到“十三五”期间全面提升农村供水规模、效益和水质。仅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就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方面完成投资219亿元,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1.72万处,解决了1617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巩固提升了125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让更多居民从有水喝到有好水喝。
“过去吃的是井水,水量不稳,遇上下雨天,水还特别浑浊。”2019年9月25日,湘阴县七里村村民孙细满告诉记者,现在村里通了自来水,再也不用为吃水发愁了。目前,湖南省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8.2%。在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近40年时间里,湖南省一步一个脚印,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称为近年来受益范围最广,老百姓满意度最高、获得感最强的民生水利工程,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
一号工程 一江碧水
从1981年到1996年前后,湖南省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市县投入为主体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各小流域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等措施,使山林植被得到较快恢复。到2018年,湖南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3.75万平方公里,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治理,深刻改变了水土流失地区山穷水恶、地瘦人贫的落后面貌,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启动实施湘江保护与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全面打响湘江保护与治理的攻坚战、持久战,统筹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强力推进堵源头、畅河道、建制度、调结构,誓还母亲河一江碧水。
截至2018年,湘江保护与治理累计投入各类资金500多亿元,关闭流域涉重金属污染企业1182多家,退出规模畜禽养殖场2273家,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7平方公里,复绿矿山1500多公顷,新增造林面积1020多万亩,株洲清水塘等五大主要重金属污染区域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湘江流域生态质量稳步提升、水质持续好转,母亲河重现迷人风姿!
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取得的经验,也同步在“一湖四水”复制推广。立足流域性特征,湖南省进一步推动落实河湖长责任,先后发布6道总河长令,推动五级河长巡河巡湖189.07万人次,清理整顿“僵尸船”3193艘,清理处置各类“三无”船舶1118艘;全省自然保护区内实现全面禁采,非法采砂行为明显减少。各流域间实现协调联动、共治共防。
严管资源 高质量发展
湖南地处南方丰水地区,水资源总量相对丰富,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工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各行各业用水量激增,区域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的问题已不容忽视。管好水资源,避免水窝子里没水喝,成为湖南水利事业重要一环。
新中国成立初期,治水管水更多的是兴利除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农业生产力显着提高,工业经济迅速发展,导致水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水的资源属性和管理概念逐步形成。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强化了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并明确提出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进行系统管理,把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明确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及其考核办法,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并相继部署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倒逼用水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机制顺则事业兴。在顶层设计的“龙头”引领下,水利体制机制建设攻难点、破梗阻,湖南水利发展活力增强、质量提高。
伴随着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湖南水利法治建设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实现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飞跃,走上了一条依法治水之路。自20世纪80年代湖南开始水利地方立法以来,目前实施的地方性水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已有28部。2019年3月1日起,《湖南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坚持头筹规划、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分类指导、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起完善的节约用水机制……
对于湖南来说,“节水优先”不仅是控制用水总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更是减少污水排放、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湖南严格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公布重点用水单位名录并对其取用水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多万亩,29个设市城市全部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与此同时,湖南省还成功创建2个国家节水型城市、4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累计建成节水型灌区159个、节水型企业272个,并全面启动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尚。
追寻着70年湖南治水的历程,从“人定胜天”“使高山低头,让河流让路”的豪迈气魄,到“水随人意”的浪漫情怀,再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性回归,湖南治水理念一步步升华,湖南水利事业也实现大发展、大突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70年一路走来,经历坎坷与爬坡,实现引领与突破,水安全保障能力跨越升级:水利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水利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断增强……水利改革波澜壮阔的宏大实践,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水平上造福于民。
傲立潮头,披荆斩浪,水利改革伴着新的治水方针和一系列重大部署,必将迎来新时代的新跨越与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