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的情况报告。报告指出,广东强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圳已经消除146个,较好完成年度任务。
广东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洗楼洗管、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纳入监管平台的525个城市黑臭水体中,361个达到“初见成效”,其中广州、深圳分别消除139个、146个,消除比例均达90%以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坤在当天下午举行的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情况专题询问上进一步指出,对照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2018年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75.1%,略高于全国消除比例。广州、深圳在水体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较好完成年度任务,积累出先进经验和典型成功案例在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