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要求,近日太原市决定集中开展焦化行业水污染专项检查,将对全市14家焦化企业逐个排查,并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此次检查重点包括:焦化废水收集系统是否完备,煤气管路冷凝液是否全部收集,是否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焦化废水处理站是否正常运行,处理后的焦化废水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超标废水直接熄焦问题,焦化企业废水、雨水排放口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利用暗管和雨排口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焦化废水行为。
针对焦化企业熄焦废水存在的问题,太原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具体负责对辖区内焦化企业水污染专项检查工作;各焦化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焦化废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回用。对发现的焦化行业水污染违法行为,太原市将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等手段,严厉查处并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将采取停产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