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我市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2018年建成区范围内海绵城市面积为10.88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90.5平方公里的12.02%,完成自治区住建厅10%的考核要求。《钦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2017年12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运营管理中,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规范、标准执行。截至目前,我市有55个建设效果较好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主要有林湖森林公园、行政中心北面公园、白石湖公园、园博园、人和春天、环城北路等项目及地块。根据住建部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各地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经评估,达到该控制率标准的有公园绿地项目17个,建筑小区项目3个、自然地块2处。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城市道路和绿地、城市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按照住建部要求,到2020年,我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预计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