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在全面建立区、街、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的基础上,落实全面“挂长”要求,新增河(湖)长制未纳管水体、水面1075个,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一明确责任人,实现所有水域全面覆盖、全面管理。二是持续改善水环境面貌,治理外环河、月牙河,水体修复西河等4条二级河道,通过垃圾清整、口门封堵、底泥清淤、生物治理等多种手段综合整治沟渠65公里。三是推动落实水系循环连通工程,编制《东丽区水系循环连通方案》,西减河南北连通工程已开展前期工作。四是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封存机井8眼、回填机井12眼,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