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起,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5年改善。为推进水污染治理,今年,山东对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进行了修订加严,同时,针对主要河流断面达标不稳定等问题,山东对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加严处罚标准,其中无排污许可证、未批先建等情况将按日连续处罚。
下一步,山东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动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全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