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昌吉州城乡规划管理局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掌握昌吉州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情况,科学指导昌吉市、阜康市开展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统统计、资料收集、现状调查等工作,为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打好基础。
由于新疆受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等客观因素限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建设正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截止目前,昌吉市结合城市总规划修编就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开展了前期工作,并由昌吉市住建局委托新疆昊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阜康市结合总体规划提升,完成了老城区阜新街、迎宾路、新村路、城北路、天山街、天池街、文化路、博峰路、准噶尔路9条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雨水收集池建设及渗透管线布设工作。
下一阶段,昌吉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将学习和参照干旱地区开展海绵城市规划编制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指导全州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