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2017年度河北省对邢台市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的通报
根据《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细则(试行)》(冀水领办〔2017〕5号)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省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的通报》(冀水领办〔2018〕30号)文件要求,现将省对我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此次考核分两部分,以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以水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校核,重点工作得分大于60分(含)则质量目标评级不降档,低于60分则质量目标评级降一档。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在2017年全省水污染防治考核中,邢台市水环境质量考核等次为良好(81.6)分,在全省排第二位。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2017年全省水污染防治考核中,邢台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得分为94.9分,在全省排第五位。
按照考核规定,重点工作得分大于60分,以水环境质量得分及等次作为最终考核结果,邢台市2017年度水环境目标考核结果为良好,在全省排第二位,全省没有优秀等次。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