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 日,记者从南昌市城管支队直属三大队获悉,自 3 月 15 日起至 9 月 15 日,南昌开展 " 查处水污染、保护水环境 " 水污染治理专项执法行动。整治重点包括对赣江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残油等行为。
首先,组织执法人员对职能范围内水环境质量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赣江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残油的行为;废水 ( 垃圾 ) 直接排入 ( 倾倒 ) 城区内湖 ( " 东、南、西、北 " 四湖、象湖、青山湖、梅湖、艾溪湖、瑶湖等 ) 的行为;餐饮业、车辆清洗等服务业排放污水设施不与市政排污管网连接的行为;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通过深入细致的排查,摸清水污染现状,了解水环境质量,做好各类码头、排污口基本情况的台帐,为开展整治行动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在摸清情况后,将集中执法力量对水污染行为进行查处,一旦发现职责范围内水污染行为,立即下达《责令改正 ( 停止 ) 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请上级机关联合市、区相关部门集中整治,关闭一批 " 钉子户 ",使污染水体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对受到罚款、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而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