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省住房和建设厅副厅长刘玮率领督导组,对我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我市各区海绵办、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建局、城管局、水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先后参加了督导。
督导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督导组听取了市海绵办和光明新区海绵办的工作情况汇报,重点了解了住建部专项督导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现场检查了兴融二街及周边街头绿地、福田高铁站立体绿化以及市民中心南广场3个高密度建成区的海绵城市项目。督导组认为,深圳结合地区实际开展的海绵城市建设做法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其项目能够在有限的土地空间条件下增加城市绿量、减少热岛效应、营造和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同时能够净化水质、减少路面径流,通过微地形调整和完整的道路雨洪控制系统即可实现自然渗透、有序排水,并能够使公众切身感受到海绵城市对生活环境的改善,为高密度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良好的范例。
刘玮副厅长在肯定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也特别强调指出,深圳市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落实住建部专项督导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并尽快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机制体制,同时要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保持创新精神,在新、改、扩建项目中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从而使海绵城市建设真正融入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发展的各个方面。
我市海绵办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争取保质保量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