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启动岷、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督查时间从2月26日起至4月30日。根据四川省水环境实际,选取岷江、沱江流域作为试点,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摸索水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经验,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此次督查范围以岷江、沱江主要干、支流流经城市和污染源集中区域为主,包括阿坝州、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乐山、眉山、资阳等9市(州),并根据实际情况,强化重点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围绕加快改善岷江、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核心任务,聚焦决策部署落地、工作责任落实、治理推进有序等方面的情况。通知要求各督查组要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水污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强化严督严查,重点盯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通过督查切实传导压力,推动地方真正把工作抓实。
据了解,日前我市已就迎接省督查工作做了相关安排,要求各地、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迎接督查工作,并根据督查组反馈的问题认真落实好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