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我市按照中省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市域范围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分布,建立健全了河长制名录体系、方案体系、组织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督检查考评体系,全面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在我市“落地生根”。
“2017年2月,在陕西省河长制启动暨无定河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召开后,我们立即组织考察组赴江苏省徐州市、江西省靖安县学习当地推行河长制工作经验,经过深入调研和考证,及时出台了详细的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市水务局工作人员说。目前,我市已落实市级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2名,市级河长12名;县区级总河长20名,副总河长30名,县区级河长131名,乡镇河长404名,村级巡河员1620名。“三级”河长体系已全面建立。
在此基础上,初步制定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了河长制“四项制度”,确定了各项配套机制,并邀请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武慧明教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