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与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的衔接
据中国国土资源报消息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认真履行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积极对应施策,为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安徽厅主动对接,加强管控。在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主动与发改、环保、水利及巢湖流域主管单位对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的衔接。安徽厅要求,依法合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进行建设用地布局时,必须符合生态建设要求和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促进流域岸线资源利用统一管理。对不符合规划的各类占用水域和岸线用地申请,坚决不予受理、审批。配合省交通厅加强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对在规划港口岸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建设项目岸线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核准或备案,岸线使用是否符合港口规划等,尽可能减少占用水陆域资源。
同时,安徽厅积极参与巢湖流域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对巢湖流域的相关规划内容重点把控,配合省农委组织开展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