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环保厅消息,2017年1-3季度,安徽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4起,比2016年同期增加2起,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分别为:2月8日,铜陵恒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沸点溶剂罐燃爆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件;5月11日,宿州市萧县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仓库火灾次生环境污染事件;7月8日,G50高速宣城段罐车危化品(丙烯酸甲酯)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7月27日,103省道铜陵市枞阳县陈瑶湖镇普济村甲缩醛罐车泄露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据了解,由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各引发2起;其中,3起属于水污染事件,1起属于大气污染事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均属一般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凤凰网安徽综合安徽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