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政府获悉,德州市下发《关于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将对连续两个月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启动挂牌督办和约谈机制。
当前,国家水环境要求越来越高,考核要求加严,督导频次加密,通报力度加大,尤其是对排名后十位的,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为此,德州市将全面做好水环境治理工作,尤其是落实河长制,保障生态基流。同时,加大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目前德州市24处建成区黑臭水体仅完成5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必须抓紧时间部署,按照完成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在地下水开采方面,各县(市、区)要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开采量,特别是减少对运河经济开发区的深层地下水开采,年底前封停华鲁恒升集团、元济纺织等200—950米的深井,改为地表水源供水,各县(市、区)及水利、环保等部门强化监管,坚决杜绝渗井或渗坑排污。
今后,市政府将加大督察约谈力度,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连续两个月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启动挂牌督办和约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