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到实处,日前,九江市正式印发《九江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九江市河长制信息管理制度》《九江市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九江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九江市河长制工作督察检查办法》《九江市河长巡查工作制度》《九江市河长制公示宣传牌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在省级制度基础上,新增河长巡查、河长制公示牌管理2项制度。
九江市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和《江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河长制制度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去年已印发的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督办制度、考核办法、信息通报等四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主动创新“自选动作”。其中,考核办法增加了责任追究;信息通报制度修改为信息管理制度,涵盖了信息公开、信息通报、信息共享、信息报送等内容;督察检查办法明确了督察组织、督察对象、督察内容、督察形式、督察结果运用等;河长巡查工作制度规范了巡查职责与分工、频次和内容、问题记录和处理等,真正落实河长履行河道管理职责;河长制公示牌管理制度统一了公示牌的制作、公示牌的安装与验收、公示牌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落实河长信息公开,构建全民护水、群众监督网格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