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号)要求,湖北省组织对纳入《工作方案》中的相关地表水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评估,现将2016年度水质情况通报如下:
湖北省114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99个,占86.8%;水质符合Ⅰ~Ⅲ类的断面94个,占82.5%;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5个,占4.4%。(各地断面的具体名称、水质目标、达标时限和水质情况详见湖北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www.hbepb.gov.cn)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17日
城市名称 考核断面数 达标断面数 达标率 不达标断面
武汉市 11 10 90.9% 斧头湖江夏湖心黄石市 3 3 100% —十堰市 16 14 87.5% 泗河口、剑河口襄阳市 9 9 100% —宜昌市 9 8 88.9% 沮河铁路大桥(小桂林)荆州市 14 10 71.4% 洪湖、四湖总干渠新滩、四湖总干渠运粮湖同心队、东荆河汉洪大桥荆门市 9 7 77.8% 竹皮河马良龚家湾、天门河拖市鄂州市 2 2 100% —孝感市 8 5 62.5% 汉北河新沟闸、涢水隔卜桥、澴水孝感河口大桥黄冈市 9 8 88.9% 长江中官铺咸宁市 5 4 80.0% 斧头湖咸宁湖心随州市 4 4 100% —恩施州 8 8 100% —仙桃市 3 2 66.7% 东荆河汉洪大桥天门市 2 2 100% —潜江市 3 3 100% —神农架林区 1 1 100% —
注:沮漳河荆州河口断面分别考核宜昌市和荆州市,东荆河汉洪大桥断面分别考核荆州市和仙桃市,全省断面总数不重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