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湘潭召开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通报会,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共同改善湘潭水环境。
2016年是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实施后的首考之年,也是湖南省湘江水污染防治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的启动之年。近日,环保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将考核作为地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按照国、省工作要求,2016年,我市制定了“十小”企业取缔、工业园区(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等11大类共81个湘江污染防治项目计划。截至目前,这81个项目均已启动建设。其中,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二阶段、市垃圾中转站提质改造、湘潭锰矿地区涉锰企业综合整治三期工程等21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
当前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部分项目滞后、水污染风险大、水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慢等问题。会议要求,全市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面整治,补齐短板;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湘潭的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