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淮北市水务局获悉,淮北市将全面推行“河长制”,预计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
“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
市委、市政府将把推行“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市、县(区)、乡三级河长体系。市级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县(区)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县(区)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确保2018年底前淮北市全面建立“河长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立足点,以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为着力点,以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为关键点,以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支撑点,为建立“一带双城三青山、六湖九河十八湾”精美淮北提供优良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