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行业 > 潍坊:明年起拖欠污水处理费将成倍罚款
潍坊:明年起拖欠污水处理费将成倍罚款
发布日期:2013/11/27 11:23:03

  近日,记者从山东潍坊市市政主管部门获悉,依据国务院出台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欠缴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将处以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目前,市政主管部门正积极开展新条例的普法宣传和污水处理费欠缴户的清欠工作,力争使征缴对象尽可能免于接受新政带来的罚款处罚。


  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出台以前,对于欠缴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只有依据《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按日加收应缴污水处理费2‰的滞纳金,约束力较小,造成用水户欠费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城市污水治理进程,不利于城市环境保护。


  此次国务院以行政法规形式出台新政,法律层次和效力都比较高,而且首次制定了对于欠缴污水处理费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措施,将对用水户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改善城市的环境状况。


  市政主管部门呼吁,目前仍有欠费的单位和个人在新规实施之前(截至2013年年底)应尽快缴清欠费。自2014年1月1日起,市政主管部门将按照国务院新规规定,依法开始实施对欠费单位和个人的罚款行政处罚措施。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北京精准治污背后,有这些“黑科技”支撑
从“海绵”到“韧性”:城市水系统如何化解
杭州通报“余杭自来水异味”调查情况:7人
北京累计利用南水超111亿立方米
永定河(廊坊段)入选河北省第二批美丽河湖
河北省河湖管理保护领域首个省级地方标准发
从“防水一哥”迈向“世界一流”——专访东
五部门联合印发海绵城市导则助力濮阳提升城
衡水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内蒙古黑臭水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3AI模型揭露美国地下水污染:超7100万
4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6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72024水业可持续发展大会在北京举办
8什么导致了西班牙极端洪涝?
9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10西班牙媒体:洪灾过后,西班牙鱼米之乡自然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