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积极探索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体系。
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实行差别水价,2012年,全市对企业环境行为评级为“红色”的22家、“黑色”的8家企业,分别加收污水处理费0.30元/吨和0.50元/吨。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对污水“零排放”企业免收污水处理费。实施绿色信贷,与银行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沟通机制。积极推进环境资源补偿试点,探索出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环境污染的新路子。
创新多元投入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每年新增财力中都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环保投入逐年增长,2012年全市环保投入160多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3.5%。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增加环境基础设施投资的大好机遇,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通过落实处置权,确保受益权,放活经营权,鼓励引导外资、民资参与环保公益事业,全市通过BOT或BT方式,向社会融资用于生态建设。
创新环境管理方法。探索建设环保移动执法管理系统,为337家企业构建电子档案系统,使环境管理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创新监管模式,实施入园企业排污“一厂一管”监管模式。建立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增强环境综合执法的威慑力。实施联防联保,对先锋、观音山、通海片区等地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努力实现企业由“要我治污”向“我要治污”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