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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2001年中国环境状况》(水环境)
 

前言

2001年是新世纪承前启后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十五”计划开局之年。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环境保护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要求全党和全社会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把环境保护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把环境保护确定为全党长期奋斗的历史任务,要求“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纲要确定了“十五”期间全国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得到控制,部分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总量有所削减;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得到巩固,基本防止了污染反弹;“33211”重点治理工程取得一定进展,在迳流量明显低于常年均值的情况下“三河三湖”水质基本稳定;部分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建设取得大的进展,生态保护力度加大,但生态形势不容乐观。200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全面完成。

在经济增长7%的形势下,2001年度全国环境质量总体变化不大,基本维持在2000年度水平。七大江河水系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一半以上的监测断面属于V类和劣V类水质,城市及其附近河段污染严重;滇池、太湖和巢湖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东海和渤海近岸海域污染较重;城市空气质量基本稳定,颗粒物污染范围较广,城市空气质量满足国家二级标准、三级标准和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比例各占1/3;酸雨区范围和污染程度稳定,南方地区酸雨污染较重,酸雨控制区内90%以上的城市出现了酸雨;多数城市受到轻度噪声污染。

状况

2001年度七大水系监测的752个重点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29.5%,Ⅳ类水质占17.7%,V类和劣V类水质占52.8%。其中,七大水系干流15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0.6%,Ⅳ类占26.0%,V类和劣V类占23.4%,各水系干流水质好于支流。2001年度七大水系污染由重到轻的顺序依次是:海河、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长江和珠江。与上年相比,污染轻重顺序未变,污染程度相近。

主要水系

长江水系142个水质监测断面,其中干流断面42个,以Ⅱ类水质为主,Ⅰ、Ⅱ、Ⅲ、Ⅳ类水的比例分别为9.5%、81.0%、7.1%和2.4%。主要一级支流(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汉江、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和赣江)断面100个,Ⅰ~Ⅲ类水质占68.0%。长江水系的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与上年相比,水质持平。

黄河水系:175个水质监测断面,其中干流断面29个。2001年黄河水系污染总体较重,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占62.9%。黄河干流水质稍好,Ⅱ、Ⅲ、Ⅳ、V类和劣V类水的比例分别为13.8%、3.4%、44.8%、10.3%和27.6%。主要污染指标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挥发酚和石油类。黄河干流悬浮物浓度很高,最高达4851毫克/升。与上年相比,水体污染程度加重。

珠江水系:28个水质监测断面中,Ⅱ~Ⅲ类水质的断面占78.6%,Ⅳ类水质占14.3%,劣V类水质占7.1%。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和生化需氧量。珠江水系广西境内江段水质好于广东境内江段。与上年相比,水质持平。

松花江水系:66个水质监测断面中,Ⅱ~Ⅲ类水质的断面占31.8%。其中嫩江满足Ⅲ类水质要求,吉林省境内松花江干流以Ⅲ~Ⅳ类水质为主,黑龙江省境内松花江干流以Ⅳ类水质为主,污染严重的河流是伊通河和安肇新河,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下降。

淮河水系:77个水质监测断面中,Ⅰ~Ⅳ类水质的断面占40.3%,V类和劣V类水质占59.7%。2001年水系丰水期水质较差,枯、平水期水质相对较好,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与上年相比,由于水量大幅度下降,水体污染加重。淮河干流Ⅱ~Ⅳ类水质的断面占66.7%;一级支流Ⅱ~Ⅳ类水质的断面占52.4%;二、三级支流、省界河段和山东境内河流以V类和劣V类水质为主,分别有31.3%、28.0%和36.4%的断面满足Ⅱ~Ⅳ类水质要求。

海河水系:167个水质监测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占14.4%,Ⅳ类水质占10.8%,V类水质占7.8%,劣V类水质断面占67.1%。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77.7%的V类,劣V类水质断面首要污染物是氨氮。与上年相比,水质基本持平。31个跨省界断面中,64.5%的断面水质为V类或劣V类,山西入河北省境内水质较好,基本达到功能要求;北京、山东、河南省入河北省境内水质为劣V类;河北省入天津淋河桥断面、入密云水库的清水河墙子路断面水质为Ⅱ类;北京入天津境内水质为劣V类。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海河水系有11座水库为水源地,除黄壁庄水库生化需氧量超标外,其他水库均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

辽河水系:97个水质监测断面中,除鸭绿江水系水质较好外,其它河流水体污染都很严重,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占70%以上。主要污染指标是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氨氮。与上年相比,由于水量大幅度下降,水体污染加重。

浙闽片河流污染较轻,水质达到Ⅰ类的断面占17.6%,Ⅱ类占41.2%,Ⅳ类占35.3%,V类占6.0%,没有劣V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和氨氮。甬江宁波段污染较重。

内陆河流总体水质良好,Ⅰ类水质断面占21.0%,Ⅱ类占52.0%,Ⅲ类占26.0%,Ⅳ类占1.0%。

南水北调(东线)44个水质监测断面中,南水北调工程源水长江江都(镇江)段、洪泽湖、东平湖和北大港水库水质较好,满足Ⅲ类水质要求,其余江段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

湖泊水库

主要湖泊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2001年太湖和滇池外海均属中度富营养状态,巢湖属轻度富营养状态。

太湖100个水质监测点位中,湖体20个,环湖主要河流28个,环湖交界水体52个。与上年相比,水质基本持平。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属于Ⅲ类水质,总磷属于V类水质,总氮劣于V类标准。由于氮、磷污染严重,20个湖体水质监测断面中,V类和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15%和85%。湖体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环湖主要河流及环湖交界水体污染严重,80个水质监测断面中,属V类和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62.5%。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符合Ⅰ至Ⅲ类水质要求的断面占86.3%。属Ⅳ和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7.5%和6.2%。

滇池污染严重,10个测点均为劣V类水质。其中草海污染更为突出,外海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高锰酸盐指数基本可达Ⅲ类水质要求。草海处于重度富营养状态,污染程度明显重于外海。与上年相比,水质基本持平。

巢湖湖体12个测点由于总氮、总磷严重超标,均属劣V类水质。高锰酸盐指数均达Ⅲ类水质要求。巢湖西半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东半湖处于中营养状态,全湖平均为轻度富营养。巢湖西半湖污染程度明显重于东半湖。与上年相比,水体污染加重。巢湖主要出入湖河道中,兆河、柘皋河水质良好,为Ⅲ类水质,裕溪河为Ⅳ类水质,其余河道均为劣V类水质。主要污染物是总磷和氨氮。

其它大型湖泊洞庭湖、达赉湖、洪泽湖、兴凯湖、南四湖、博斯腾湖、白洋淀、洱海、镜泊湖和洪湖10个淡水湖泊中,洱海、兴凯湖、博斯腾湖和洪湖水质良好,湖体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洞庭湖、镜泊湖和洪泽湖水质达到Ⅳ类标准;白洋淀、达赉湖和南四湖污染严重,均为劣V类水质。

城市内湖北京昆明湖为Ⅲ类水质,杭州西湖为Ⅳ类水质,南京玄武湖、武汉东湖和济南大明湖均为劣V类水质。

大型水库:北京密云、抚顺大伙房、吉林松花湖、天津于桥、湖北丹江口、合肥董铺、青岛崂山、烟台门楼、汉口石门和杭州千岛湖10座大型水库中,千岛湖和丹江口水库为Ⅰ类水质,于桥水库和松花湖为Ⅲ类水质,其余6座水库为Ⅱ类水质,大型水库水质总体良好。

地下水

全国186个主要地下水水位监测城市和地区中,有63个城市和地区地下水水位有所回升,回升区所占比例为34.%,比上年增加近10%;但地下水水位总的发展趋势仍以下降为主,下降区比例高达62%。

全国大部分城市和地区地下水水质总体较好,局部受到一定程度的点状或面状污染,部分指标超标,主要污染指标有矿化度、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PH值等。北方城市地下水污染重于南方城市,超标率高。三氮污染在全国各地区均较突出,矿化度和总硬度超标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西北和西南等地区,铁和锰超标主要在东北和南方地区。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1年,全国工业和城镇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28.4亿吨,比上年增加3.2%。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0.7亿吨,比上年增加3.5%;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227.7亿吨,比上年增加3.0%。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1406.5万吨,比上年减少2.7%。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607.5万吨,比上年减少13.8%;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799万吨,比上年增加8.0%。

2001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5.6%。其中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6.9%,非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73.9%。

措施与行动

核查“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执行情况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家计委、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交通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旅游局等8个部门,于2001年2~3月分别对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九五”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编制“三河三湖”水系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三河三湖”水系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近20个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了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水系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其中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实施。

抓好太湖水污染防治 温家宝副总理主持召开了太湖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太湖“九五”水污染防治工作,并对“十五”工作作了部署。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监察部建立了太湖水系行政监察制度。实施了太湖信息专报制度,不定期向太湖水污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布太湖治污进展情况。

实施长江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 2001年8月,成立国务院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有关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主持制定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制定东线、中线调水方案 国务院领导提出了“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并编制了治污规划。

启动扎龙湿地应急调水工程 为缓解扎龙湿地干旱缺水状况,抢救湿地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利用水利工程采取临时补水措施,2001年夏秋两季为扎龙湿地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