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政协日前在镇江举行加强长江水源地保护专题协商座谈会,与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起,共同探讨进一步贯彻《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强长江水源地保护的意见建议。省政协副主席朱兆良、李仁、吴瑞林,沿江八市政协领导以及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水源地保护,委员们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保护长江水资源意识,严格执行《水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沿江开发的各项政策措施,用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沿江开发。实行排污总量特别是有机毒物排放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长江的排污。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法治建设,对沿江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的位置、范围作刚性规定,对各地区排江污染物总量限制作出刚性规定,对长江岸线利用和土地开发的审批程序作刚性规定。尽快制定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法规,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的排污企业和涉及供水资源安全等问题的执法检查,彻底消除隐患。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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