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提高用水效率,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今年以来,盐城市水利部门出台规定,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杜绝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的项目。
据介绍,为了保障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盐城市出台规定要求,所有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建设项目必须申请取水许可证。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求在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前,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经审查合格后,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杜绝项目盲目上马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的现象。
在认证中,该市坚决杜绝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的任何项目,任何新建、改建、扩建的取水工程都在严格论证与审批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江苏省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确定的“取水许可管理审批范围和限额”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没有按论证报告书要求和专家意见进行建设的项目,进行整改。那些没有进行水资源论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将勒令其停止施工;符合有关条件的,补办相关手续。
(人民网-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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