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锦龙股份公告,公司拟转让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给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东莞市弘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交易价格3.16亿元。
锦龙股份其自来水主业规模有限且发展空间不大,2013年营收仅9766.82万元,主要通过参股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投资收益是公司核心利润来源。公司此次转让意味着未来将剥离传统水务资产,集中精力开展金融业务,有利于满足金融业较高的资本需求,实现公司战略聚焦,提升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