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局颁布《贵阳市新建开发项目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规划管理规定》,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新建开发建设项目,均应按照规定执行。
据了解,《管理规定》要求新建项目土地出让前,应当对项目排水系统进行专题论证,并将其纳入土地出让规划技术指标及规划设计条件一并提供,作为土地出让的组成要件。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项目审查时,将对项目“雨污分流”排水系统进行审查,对未进行“雨污分流”排水系统设计或设计不符合相关技术指标和规范的,不得办理项目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同步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纳入项目批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