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丁冬 沈阳报道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辽河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让辽河早日恢复生机。
去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对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并提出了进一加强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视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对提出的工业企业治理、防治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逐项对照进行认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辽河治理现状与治理目标、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常委们指出,辽河流域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长期的战略任务,是造福子孙的一件大事。要加快辽河干流生态治理,加快河段生态建设,逐步恢复河道水生态环境。既要抓好工业污染企业治理,也要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逐步减少面源污染。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执法力度,巩固污染治理成果。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力度,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保障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常委会认为,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进一步采用现代技术,加强监控体系建设。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环境法规。通过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治理辽河水污染的目标,让母亲河早日恢复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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