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设滞后、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原因,省环保厅发文对石家庄、唐山、廊坊、沧州、衡水、邯郸6市7个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染减排预警。
此次被预警的7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建设滞后,未按年度减排计划时间建成投运,如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东部污水处理厂、大名县污水处理厂;由于配套收水管网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得不到保证,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如高邑县凤城污水处理厂、深州市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到位,运行不稳定,出水超标,如吴桥县污水处理厂、石家庄桥东污水处理厂、廊坊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省环保厅在下发的《关于对部分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实施预警的通知》中指出,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所在市、县乃至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
为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省环保厅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按照“及时提醒,防患未然”的原则,对这些建设滞后和运营存在严重问题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染减排预警,并责成于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省环保厅将暂停审批相关行政区域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建设项目环评,并报请省政府对其实行黄牌警告,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
▲实施污染减排预警的7家污水处理厂
①石家庄桥东污水处理厂
②高邑县凤城污水处理厂
③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东部污水处理厂
④廊坊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
⑤吴桥县污水处理厂
⑥深州市污水处理厂
⑦大名县污水处理厂
记者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