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布置要求,泰州市的长江环保执法行动近日启动。此次执法行动以查处污染长江的违法行为为重点,确保长江水质安全。
根据部署,2月起至3月初,泰州市与南京、南通、扬州等市将在长江江苏段全面开展环保执法行动。此次行动的范围包括靖江市、泰兴市、高港区辖区内长江干流及其沿江岸纵深500米范围内的6条入江河道。
该市环保部门已成立了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小组,将全面检查全市沿江排污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一步规范直接排入长江干流及其主要入江河道的排污口设置。
2月20—28日,该局将重点检查直接排入长江干流的工业企业污水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及市政排污口,并对各排污口进行拍照、定位,同时建立档案,以统计各排放口的污水排放量、氨氮、石油类、汞及铅的排放浓度和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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