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广州市政府第十五届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首次提出遵循利用自然山水格局,以河长制为契机,建设以水为骨架、水绿相融的岭南山水城市,划定了131个排水分区、35个建设分区和176个建设单元。计划分两步走,2020年,海绵城市覆盖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2030年达到80%以上。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广州作为超大型城市,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长期面临城市内涝等问题。本次《规划》首次提出遵循利用自然山水格局,以河长制为契机,建设以水为骨架、水绿相融的岭南山水城市,建设上提出以生态廊道与生态基础设施为基础构建海绵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划定了131个排水分区、35个建设分区和176个建设单元。
《规划》计划到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范围达到358.5平方公里,覆盖建成区面积228.6平方公里,达到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求;2030年海绵城市建设范围达到1461.8平方公里,覆盖建成区面积878.8平方公里,达到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求。
同时《规划》还要求新区建设的同时同步策划设计、同步建设实施水系廊道、湿地斑块、低影响生态设施等绿色海绵系统,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通过管网、深隧等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水安全、水环境,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同时通过构建绿色基础设施改善与修复水生态、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