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于杨带领厅污染防治处、西宁市环保局、大通县环保局有关人员,前往西宁市重要的城市饮用水源黑泉水库检查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于杨副厅长一行现场察看了黑泉水库库区及宝库河上游小水电开发建设环境保护情况,在与黑泉水库管理处和大通县环保局座谈时,对黑泉水库管理处及大通县环保局在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中所作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黑泉水库是西宁市重要的城市饮用水源,马顺清副省长批示要高度重视该水源地环境保护,研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切实保护好城市水源。目前,西宁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复,但还存在黑泉水库水源地管理主体不明确、保护机制不完备、宁张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较多,且库区公路弯多坡陡、限速牌、减速带、防撞隔离设施设置不全,水库环境应急设施缺乏等问题。他要求有关部门必须按照黑泉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在保护区地图上详细标示区域内公路、村庄、水电站、牧场、施工场地等目标,有针对性的分析存在的污染隐患,提出切合实际的对策措施。同时要着重考虑黑泉水库环境污染应急问题,从应急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队伍管理等方面做好库区环境应急工作,确保“有备无患”。远期要组织有关单位编制黑泉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系统分析该水源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统筹水源涵养及保护区环保工作,全面开展水源地上游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治理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彻底消除水源地环境隐患,切实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保障水源水质安全。希望省、市、县环保部门加强与黑泉水库管理处的联系,及时沟通水源地保护管理意见建议,各司其责,共同做好黑泉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