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近日召开昌吉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昌吉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部署等有关情况。
近年来,昌吉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治水、固土、防风险”系列措施,美丽昌吉建设取得新成效。2023年,昌吉州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不断提升,水与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马鸿铭介绍说,从空气环境质量来看,全州7县(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9%,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代表昌吉州考核的昌吉市的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7.5%,高于自治区考核目标1.3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率为9.1%,低于自治区考核目标0.4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较自治区考核目标低2.1微克/立方米。
从水环境质量来看,全州9条主要河流及天山天池、石门水库水质均为优良,监测的17个断面中Ⅰ类水质占82.4%、Ⅱ类水质占17.6%。其中6个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十五,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无黑臭水体。
从土壤环境质量来看,34个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基础点位各项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值。
从声环境质量来看,全州747个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平均等效声级为50.5分贝(A),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其中,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和木垒县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其余县(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58.6分贝(A),声环境质量均为一级。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