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城市内涝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2月23日,记者从广西财政厅获悉,该厅获得并下达国债补助资金49.34亿元,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推动区内相关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
此次下达的国债资金重点支持易发生内涝灾害、排水防涝基础设施薄弱的城市排水管道、排涝泵站、调蓄设施、排涝通道建设,支持购置移动排涝装备,支持重要点位防护设施建设,推动各城市因地制宜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避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保障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印发的《广西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广西要按照内涝防治标准特大城市达到50~100年一遇、大城市达到30~50年一遇、中小城市达到20~30年一遇的要求,系统化推进城市内涝综合治理,力争到2025年,各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老城区雨停后能够及时排干积水,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