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和浩特市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立足草原城市特点,推广“山、城、草、水”一体治理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综合管控体系。
呼和浩特市于2022年成功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获得中央预算资金三年11亿元的支持,并争取到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0.15亿元。2022-2023年中央资金已下达5.4亿元,2024年中央资金已预下达3.44亿元。按照《呼和浩特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修编(2022-2024年)》,去年,市本级财政已安排配套资金4.21亿元,2024年市本级财政将再安排配套资金4.52亿元,进一步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力度,促进城市高质高效绿色发展,实现城市生态发展良性循环。
目前,海绵城市建设资金主要投向海绵型建筑与社区、海绵型道路广场、海绵型公园绿地、海绵型水系、管网及泵站、管网排查与修复、海绵平台与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我市力争通过3年集中建设,使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及地下空间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河湖空间得到严格管控,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为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创造条件,进一步推动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