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近年来全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目前,全市建成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4个,形成日处理污水能力33.9万吨、日生产中水8万吨,年可削减COD排放量3万吨。
为了破解资金短缺和产权结构单一的难题,咸阳市以BOT模式寻求污水处理厂投资方。目前,全市建成14座污水处理厂,总投资8.37亿元,均采取企业建厂、政府建网、企业运营、政府监管、企业达标排放、政府按达标水量付费的模式。既解决了政府投资不足的问题,缓解了财政压力;也有利于政府和企业相互协作、互利共赢,有效避免"晒太阳"工程。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正常,一方面,咸阳市加快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落实。以市长令颁布了《关于咸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到2008年10月,全市污水处理费已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0.7元/吨,工业和特种行业为0.9元/吨。其余11个县市也相继全面开征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基本达到了0.6元/吨的标准。另一方面,加强对污水处理项目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在进、出水口处分别安装了污水流量计、COD和SS悬浮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省、市监控平台实现了联网。对超标排污问题,坚决依法查处,保证了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守法经营、达标排放。